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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傾向與政治傾向
茉莉
那天瑞典過“驕傲節”——一個盛大狂歡的同性戀節日,一位朋友來電話說﹕“打架啦!右派和左派在街上打起來了,打傷了不少人。”
我一下子懵了﹕右派和左派打架,難道同性戀還有左右之分?朋友說,同性戀內部是有左右政治觀點不同的情況,例如那位被一個環境主義者暗殺的荷蘭同性戀政治家富圖恩,就是一個反對移民的著名右派。但瑞典這次過驕傲節的情況卻是﹕反對同性戀的極右派分子,打傷了不少光著半身游行的同性戀者,支持同性戀的左派便在街頭和右派開打。
歐洲人的性傾向和政治傾向,就這樣復雜地互相糾纏著。一般而言,西方的左派講平等,他們大力為同性戀爭取自由,而西方的右派是反對同性戀自由的。左派支持同性戀伴侶享有組成家庭的法律權利,稱“情投意合者建立共同生活,合乎人道”;但保守右派卻攻擊同性戀大逆不道,指責承認同性戀配偶的法律,是“破壞倫理”、“顛覆家庭這個社會結構的基石”。
瑞典的極右派和左派,在同性戀者熱熱鬧鬧過驕傲節那天打架,這可以視為西方自二十世紀末以來,社會革命的一個激烈交鋒﹕傳統社會觀念與現代新潮之爭,保存倫理價值與尊重人道理念之辨。這場爭執之廣泛,既涉及到最近拒絕同性戀合法化的美國總統布什之類的政治家,也涉及到社會各個階層。例如,美國一位著名的鄉村歌手安尼塔•布萊恩,居然聲稱﹕保護同性戀者的條款“侵犯了我的權利,也侵犯了那些有著正直道德的體面公民的權利”。
盡管圍繞同性戀的左右之爭鬧得這樣勢不兩立,但從歐美的整個趨勢看來,尊重同性戀權利的呼聲越來越高。雖然梵蒂岡一再發文,重申天主教會反對同性通婚的一貫立場,但基督教新教對同性戀卻持較為寬容的態度,例如美國新教聖公會最近選出第一位同性戀主教。
在歐洲同性戀的左右之爭中,饒有趣味的是,如果一個地區左派佔優勢,那麼,有同性戀傾向的政客獲選的機會就會更多。因此,有的政治家便把自己同性戀傾向,作為競選的“殺手 ”擺出來。年輕帥氣具有男性魅力的德國柏林市長克勞斯,那年參選時,就曾公開自己的同性戀者身份,因而大大地贏了一把選票。目前,已經公開自己同性戀身份的歐洲政治家,還有巴黎市長德拉諾埃、挪威財政部長克里斯提安等人。(原載蘋果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