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安且樂,何不死哉?
瑪雅
我最不喜歡去醫院,遠遠地就感到一陣死亡的氣息。我的神經很敏感,醫院里的陰森總讓我寡歡多日。經過腫瘤醫院的住院部、急診室和高危病房,心老是揪成一團,既好奇又害怕。在所有的職業中,
我最不可能成為醫生。 醫生面對傷口、手術、流血和死亡,可以面無表情,心如止水,簡直不可思議。
半年前父親因病住院。他住的病房隔壁就有個晚期的肺癌病人,靠呼吸機維持生命。由于長期臥床,老人骨瘦如柴,褥瘡有的深可見骨,散發著一股股惡臭,老人每天的營養就是靠輸液。但當醫生提出要給病人用一些好的營養液並需要自費時,眾家屬百般推脫,說經濟如何困難,還是用公費藥吧,且誰也不做主說放棄治療。老人就這樣熬著。最後他忍無可忍自己拔去了輸液管,一了百了。
幾個月前報刊上說,我國歷年醫藥費中至少二十分之一是花在病人臨終前一個月內的搶救費用。
再看看那些不計代價花費重金去搶救的人有多少是年事已高,病入膏肓的呢?前不久百歲老人巴金說的一句﹕我想安樂死,但我要為大家活著。個中滋味實乃淒涼悲苦。法國的盧梭在他的小說《愛彌爾》里有這樣一句話;如果允許我們在這個世界上長生不老,試問有誰願意接受這件不祥的禮物?法國女作家波芙瓦在《人總是要死的》里面也描述了一個有幸活到600歲的人,經歷了所有人生悲喜,大徹大悟地說﹕神啊,你的安排多麼慈愛周到,讓人只有百年的壽辰。請收回您給我的懲罰吧。
衰老而痛苦地活著,沒有尊嚴地活著,是一種天罰。
生命來去,如日出日落,花開花謝,皆是自然。
詩人泰戈爾曾經寫道﹕“使生如夏花之絢爛,死如秋葉之靜美”。有尊嚴地死去與有尊嚴地活著同樣重要。人權包括尊重人活著的權利,同時也要尊重死去的願望。生命固然寶貴,但當脆弱的生命無力支撐,負擔不起昂貴的醫療費,生命毫無質量可言,生存就失去了意義。苟且的活不如燦爛的死。生由父母,自己說了不算,那麼在怎麼死和什麼時候死的問題上,我們是否可以自己做一次主呢?世界人口趨于老齡化,安樂死越來越成為一個必須面對的法律議案。
世界上許多曾經爭論得特別激烈的主題,幾十年幾百年以後想想會感覺十分可笑,這一點,在歷史的長河中屢屢被證明。
我相信關于安樂死的爭論屬于這一類。
反對安樂死的人擔心醫生利用安樂死進行“合理謀殺”。真是荒唐!仿佛醫生個個都是潛伏殺手。醫生不必用實施安樂死為借口就可輕松殺人,如給超過劑量的麻醉品,急救中故意的拖延等等。很多科技上的新發明都會產生“謀殺”的結果。比如飛機、汽車的發明。
我相信死于車禍與飛行事故的案例遠遠超過醫生“謀殺”病人的案例。
難道我們就不坐飛機不開車了嗎?有人曾設計了簡便的無痛安樂死機器,只需要兩節電池,手放上去就走了。可是有誰敢拿去生產呢?
死是誰也不會錯過的事,用不著急著去找。但是如果有人真是活得痛苦,日夜如處地獄。為什麼不讓他們先走一步?
讓死的死去吧,誰也別攔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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