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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謀與虔誠﹕西藏騷亂的來龍去脈》
徐明旭
第三部:鄧小平的懷柔政策
第九章“撥亂返正”
2、胡耀邦與陰法唐的攻守戰
同年5月﹐胡耀邦偕副總理萬里等領導人親自視察西藏﹐藏農牧的貧困令他震驚。5月29日﹐胡在西藏幹部大會上慷慨激昂地演講﹐稱“西藏現在的情況不十分美妙”﹐“西藏人民生活沒有顯著的提高”﹐“我們黨對不起西藏人民”。他強調﹐西藏的當務之急是發展經濟﹐儘快提高藏民的物質、文化生活水平(萬里插話﹐稱之為“一個發展﹐兩個提高”)。為此他宣佈了六條措施﹐總結起來是三點﹕一是由中國政府給西藏更多的錢。上一章說過﹐從1966年到1976年(文革期間)﹐中國政府給西藏的財政補貼年均增長9.09%﹔此時﹐胡許諾年增10%。二是大批內調漢幹(把漢族幹部調回內地)﹐大量提拔藏幹。他說漢幹進藏30年了﹐他們的歷史任務完成了。他要求西藏幹部中藏人要佔三分之二以上﹐萬里則說要佔80%(這裡說的幹部主要指黨政官員)。三是大力發展西藏文化(5)。
胡的講話在西藏幹部職工中引起強烈反響。大多數藏幹當然歡欣鼓舞﹐他們最聽得入耳的是大批內調漢幹、大量提拔藏幹。他們趁機大肆嘲笑、擠兌漢幹﹐催他們趕快打包走路﹕總書記都說你們在西藏沒幹好事﹐你們的歷史任務完成了﹐你們還不快滾蛋﹗
漢幹的反應十分複雜。那些“和平解放”與“平叛民改”時期進藏的漢幹(漢人稱他們“老西藏”﹐藏人稱他們“老漢人”﹐他們大部分有一官半職)認為胡全盤否定了他們的豐功偉績﹐使他們陷入了被嘲笑被擠兌的不光彩境地。他們絕大多數出身貧下中農﹐對毛澤東的個人迷信根深蒂固﹐對胡積極協助鄧小平發動思想解放運動、批判個人迷信早就反感透頂(由於他們的抵制﹐思想解放運動在西藏毫無動靜)﹐此時一齊大怒﹐大罵胡“亂放炮”。後來進藏的“新西藏”(大部分是小公務員、專業人員與工人)則歡喜若狂。他們在西藏並無值得自豪的光榮歷史與豐功偉績﹐卻深受缺氧、嚴寒、缺電、缺菜、高山病、物資匱乏、生活枯燥、交通不便、家庭分散、土皇帝(上司)跋扈、文革後遺癥(冤假錯案平反不徹底、整人或被整或派性鬥爭造成的人際關係緊張)之苦﹐巴不得馬上內調﹐早日離開這塊對他們毫無魅力的地方。
以上各點﹐除了土皇帝跋扈之外(當時西藏的土皇帝大多是“老西藏”自己)﹐其餘各點﹐“老西藏”也同樣身受﹐甚至因進藏時間更長而更嚴重。據自治區黨委1978年給中央的報告﹐當時西藏的漢幹中﹐長期(一年以上﹐有的15年)在內地治病﹐基本不能回來工作的有1035人﹐其中地專級官員19人﹐佔同級8.2%﹔縣級官員137人﹐佔同級10.6%。在藏邊工作邊治療的共3436人﹐其中地專級官員28人﹐佔同級12.1%﹔縣級官員183人﹐佔同級14.2%。一人在藏工作、與家屬長期分居的達50%。家分幾處﹐負擔重﹔或夫妻在藏﹐子女在內地分托二至四處﹔或夫妻在藏﹐內地無家可歸等情況的達48.1%(6)。不言而喻﹐他們中大部分是“老西藏”。平心而論﹐“老西藏”中許多人尚有毛時代培養起來的“獻身精神”(獻身西藏的革命事業最光榮)﹐並不怎麼想內調。再說他們也明白﹐以他們的學歷、能力與年齡﹐調回內地未必有西藏那樣的地位與權力﹐更無西藏那樣的關係網。
有趣的是﹐許多“和平解放”與“平叛民改”時期加入中共的翻身農奴幹部﹐一方面巴不得漢幹統統走光﹐讓他們當權﹔另一方面也反感胡否定中共進藏以來的“偉大成就”﹐因為這中間也有他們的一份功勞與苦勞。他們和“老西藏”聯合抵制鄧、胡的懷柔政策﹐特別是其中的宗教、統戰政策﹐使之難以貫徹得如鄧、胡所願。他們(以陰法唐為首)認為﹐放寬政策發展經濟責無旁貸﹐但無限制地撥款修復寺廟、恢復宗教活動將會或已經導致宗教狂熱﹐等於在為達賴喇嘛效勞﹔無限制地給上層人士退賠、做官將會或已經使後者翹尾巴﹐甚至向西藏當局指手劃腳﹐是向被平叛民改打倒的農奴主階級投降。長此以往﹐有可能引發新的叛亂。
他們特別反感的是班禪﹐後者自平反後﹐重新出任全國人大副委員長。他曾要求兼任西藏自治區政府主席(相當於省長)﹐被鄧小平以政教分離為由拒絕。他在1982年6月至8月去西藏視察時﹐雖也說了許多反對西藏獨立的話﹐卻引發了宗教狂熱。單在拉薩和日喀則兩地受其摸頂的藏民達30萬人次。藏民對他夾道歡迎、獻禮、磕頭、歡呼﹐規模之大、人數之多﹐均為歷史罕見。以致7月6日在大昭寺舉行佛事時發生混亂﹐踩死一人﹐擠傷11人。而班禪還認為自治區黨委執行宗教政策是“收”不是“放”。陰法唐不同意他的說法。雙方各自向中共中央告狀﹐結果中央批評陰法唐“不尊重班禪”。1983年6月《西藏日報》報導六屆人大會議時﹐沒有刊登班禪的照片﹐班禪又向中央告狀﹐中央批評自治區黨委犯了“政治錯誤”(這在中共是很嚴重的事情)。自治區黨委不得不專門寫報告﹐說明會議期間新華社沒有單獨發過班禪的照片和言論(據其他人大代表說﹐新華社幾次拍照﹐班禪均不在場)﹐因此《西藏日報》無法採用班禪的照片和言論(7)。由此可見﹐班禪復出以後﹐野心膨脹﹐想當西藏的太上皇。而胡耀邦也事事遷就他﹐使他的野心越來越大。
鄧小平、陳雲1983年10月在中共十二屆二中全會上發起的“清除精神污染”運動﹐給了陰法唐一個借口“反右”。在中共的術語裡﹐“反左”就是要放鬆控制﹐即實行懷柔政策﹔“反右”就是要加強控制﹐即實行強硬政策。既然“清污運動”明言“反右”﹐對胡耀邦的懷柔政策不滿的陰法唐就趁機做文章。西藏的事情總是慢半拍﹐11月18日﹐自治區黨委才給中央寫報告﹐先表示擁護“清污運動”﹐然後說西藏也有“精神污染”﹐其表現是﹕政治上﹐反動勢力(指達賴集團﹐當時胡耀邦不准公開點名批判達賴喇嘛﹐所以只好含糊其辭﹐反正大家都明白所指)的顛覆宣傳十分突出(這是鄧、陳發動“清污運動”時列舉的“精神污染”的內容裡沒有的﹐是西藏當局自己的發明﹐目的是提醒中央放任宗教狂熱的嚴重後果)﹔理論上﹐也有人宣揚“異化論”(這是“清污運動”批判的重點﹐雖然自治區黨委成員誰也不懂什麼叫“異化”﹐西藏也沒有人宣揚“異化論”﹐但必須寫上﹐才能與這場運動掛上鉤)﹔文藝上﹐有人搞“自由化”(這也是“清污運動”的題內之義﹐必須寫上﹐反正“自由化”是頂大帽子﹐到處套得上)﹔宗教上﹐有的同志不敢宣傳無神論﹐有些民族幹部說﹕“在西藏宗教是最大的精神污染。”目前在思想戰線和宗教工作中﹐既要繼續糾“左”﹐又要著重反右﹐克服軟弱煥散、放任自流傾向(這“宗教工作”云云也是“清污運動”的題外之義)。圖窮匕首見﹐自治區黨委原來是想借“清污運動”﹐反對胡耀邦無限制地放寬宗教、統戰政策。他們借“民族幹部”之口說出“在西藏宗教是最大的精神污染”這句話﹐也可謂用心良苦。因為他們知道﹐如果用第一人稱說出這句話﹐一定會被胡斥為“大漢族主義”、“違反民族、宗教政策”。12月12日﹐自治區黨委又給中央寫報告﹐說明西藏宗教勢力抬頭﹐干預政治、生產與教育。有的黨員參加唸經、求神、朝佛、轉經等。農牧區參與宗教活動的黨員約佔20%﹐有的地方高達50%﹐極少數黨員要求退黨。以此證明宗教政策上已出現煥散軟弱和右的傾向﹐必須“反右”。
然而胡耀邦不買帳﹐僅僅過了一個月﹐自治區黨委就收到了中共中央《關於在清除精神污染中正確對待宗教問題的指示》。該指示說﹐清污運動就是解決理論、文藝界的問題﹐宗教和精神污染是兩回事﹐要把正常的宗教活動和精神污染區別開來(8)。陰法唐只得轉向﹐把規模極小、微不足道的西藏文藝界當成替死鬼﹐在茶杯裡面掀風作浪﹐這就是本書導論裡說過的、我有幸恭逢其盛的“清污座談會”。
為了逼迫以陰法唐為首的自治區黨委徹底執行懷柔政策﹐1984年2月至3月胡耀邦在北京召開了第二次西藏工作座談會﹐胡指出陰在西藏又犯了“左”的錯誤(這是我在西藏聽到的正式傳達)﹐特別是沒有執行好宗教、民族、統戰政策﹐對班禪、阿沛等尊重不夠﹐對西藏宗教與文化不重視。胡強調要從個別到一般和從一般到個別兩個環節認識西藏的特殊性﹐並列舉了西藏特殊性的五大表現﹕地處世界屋脊、長期政教合一的農奴制、單一藏族聚居區、全民信仰喇嘛教、外國勢力策劃分裂活動。他認為西藏當局對西藏的特殊性缺乏深刻的認識﹐在工作中有四個擔心﹐即擔心是不是在搞社會主義、黨的領導會不會削弱、宗教影響越來越大後會不會出叛亂(不知為什么他只說了三個擔心)。他說﹐丟掉這四個擔心後﹐西藏工作就可能大進一步(9)。同年8月﹐胡又派中央書記處書記胡啟立、副總理田紀雲到西藏﹐督促陰法唐徹底貫徹懷柔政策。1985年6月1日﹐胡終於撤掉了陰﹐代之以從未去過西藏的彝族人士伍精華(10)﹐並一再指示伍在西藏大反特反“左”。當時藏人不服氣﹐他們說﹐中央派個漢人領導西藏倒也罷了﹐漢族畢竟是藏族的老大哥﹔可彝族是藏族的小弟弟﹐憑什麼來領導西藏﹖伍果然不負胡的期望﹐他穿上藏袍﹐置政教分離於腦後﹐親自參加各種宗教活動﹐各級藏幹紛紛仿傚﹐在西藏上下掀起了空前的宗教狂熱﹐伍因而被稱為“喇嘛書記”。
胡耀邦的學歷雖然不高﹐卻是個非常聰明好學的人。他概括的西藏的五大特殊點也非常精闢。可惜他壓根兒不懂藏人的民族文化心理結構與思維方式﹐天真爛漫地認為只要不惜血本地善待藏人﹐藏人就會投桃報李、將心比心﹐善待中共與漢人。他把鄧制定的懷柔政策發展到了極點﹐實際上變成了綏靖政策。他說不要擔心宗教影響大後會出叛亂﹐竟變成了懺語----1987年至1989年的拉薩三次大騷亂與十多次小騷亂實際上就是不拿槍的叛亂。那時他雖已下台﹐卻還健在﹐親眼看到了綏靖政策的後果﹐也不知作何感想。
1987年初胡下台時﹐傳說有一條罪狀是對西藏“太右”﹐“老西藏”們也曾高興了一陣﹐以為中央對西藏的政策會有所收緊。不料趙紫陽接任總書記後﹐宣佈西藏政策不變。他不僅繼承了胡的綏靖政策﹐甚至變本加厲﹐終於導致了三次拉薩大騷亂﹐迫使他在拉薩戒嚴﹐這是後話。
注釋﹕
(5)《天葬》附錄四。該書未注明出處﹐估計錄自中共內部文件。我在西藏時看過這個文件﹐內容大致不差。
(6)(7)(8)(9)(10)(11)《中共西藏黨史大事記(1949-1994)》﹐西藏人民出版社﹐拉薩﹐1995年﹐212頁、237-238頁、264-265頁、279頁、278-283頁、285頁、291頁、305頁、213-237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