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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謀與虔誠﹕西藏騷亂的來龍去脈》
徐明旭
第四部:新的冷戰
第十二章﹕冷戰在繼續
4、從宗教迫害到政教分離
自從中共1996年起派工作組進寺廟進行“愛國主義教育運動”以來﹐美國對“中國在西藏進行宗教迫害”的譴責聲浪陡然昇高。1997年8月9日至13日﹐美國眾議員沃爾夫(Frank
R. Wolf)以普通旅遊者的身份(不讓中國政府知道他是美國議員﹐從而擺脫了中國政府的監視)、帶著一名藏語翻譯與一名助手訪問了西藏。他在那裡採訪了許多藏人﹐聽到了許多故事﹐回來後又是舉行記者招待會﹐又是在國會作報告﹐又是向國會提案﹐著實熱鬧了一番。他向國會遞交的報告(37)說﹐中國政府在西藏正在實行“文化絕滅”與“宗教迫害”﹐西藏成了恐怖世界﹔西藏現在最興旺的工業是監獄﹐許多藏人因為同西方人說話、保留達賴喇嘛的相片而被捕﹔每個寺廟裡都有一小群中國監視者﹐他們嚴密控制寺廟的活動﹔許多僧尼因為拒絕譴責達賴喇嘛而被捕或趕出寺廟﹐15歲以下的僧尼全部被迫回家﹐僧尼們不能唸經﹐被迫接受“再教育”﹔西藏已經被漢人淹沒﹐拉薩的藏漢人口之比是10萬對16萬﹐拉薩所有的商店都是漢人開的﹐招牌上的漢字大於藏字﹔他重複了達賴喇嘛關於中國消滅了100多萬藏人等謊言﹐甚至中國政府拆毀拉薩老城的破舊危房為藏人建新居、修建布達拉宮廣場也成了“毀滅西藏文化”的罪證。拆房問題不值一駁﹐難道只有讓藏人繼續住在破舊危房裡才算保存西藏文化﹖他說修布達拉宮廣場是毀滅西藏文化的理由是布達拉宮廣場像天安門廣場﹐其實一點不像。順便說說﹐天安門廣場倒是仿傚美國華盛頓的國家廣場(National
Mall)的﹐它們中間都是紀念碑﹐四週都是國會、博物館與偉人紀念堂。布達拉宮廣場中間沒有紀念碑﹐四週除了布達拉宮外也沒有高大建築﹐無非是一塊襯托布達拉宮的雄偉(建築學認為高大的建築只有配以大廣場才能顯得更雄偉﹐所以美國人要把國會山造在國家廣場邊上)兼供藏人散步、觀賞鴿子(這鴿子是上海人民捐贈的)、放風箏的平地而已。沃爾夫先生為什么不指責中共仿傚美國修建天安門廣場是毀滅中國文化呢﹖
沃爾夫的報告還說﹐他遇到的每個藏人都要求美國拯救西藏﹐幫助達賴喇嘛實現西藏獨立。他最後提出了一系列措施﹐要求美國國會、政府與宗教人士向中國政府施加更大的壓力﹐促使中國政府釋放“良心犯”(藏獨分子)、與達賴喇嘛談判。
可能是行色匆匆的緣故﹐沃爾夫的報告充滿了憤怒與激情﹐卻沒有多少細節﹐與其說像個調查報告﹐不如說像個印象記錄﹐所以很難與之論理。相比之下﹐美國國務院同年(1997年)的西藏人權報告倒比它翔實、客觀一些﹐它描繪的圖畫與沃爾夫的報告也不儘相同。該報告承認﹕“政府繼續修復寺廟﹐其中許多寺廟毀於文化革命。政府為修復寺廟撥出了鉅款﹐部分是為了發展旅遊業。寺廟繼續招收與訓練年輕僧侶以繼承西藏佛教傳統。雖然法律禁止16歲以下的孩子出家﹐許多小孩事實上仍然進入了寺廟。”這與沃爾夫說的西藏僧尼不能唸經、16歲以下小孩全部被趕出寺廟相矛盾。順便說說﹐中國政府禁止16歲以下的小孩出家﹐是為了保護兒童的人權。他們在思想沒有成熟、無力決定自己的人生道路以前就被父母送進寺廟、終生不能結婚﹐實際上被剝奪了自主選擇人生道路的自由。美國允許小孩出家當修道士嗎﹖中國政府做得不夠的﹐不是把16歲以下的小孩趕出寺廟﹐而是沒有採取更有力的措施禁止小孩偷偷摸摸地進寺廟當僧尼。
美國國務院的上述報告繼續說﹕“在西藏佛教寺廟與藏獨勢力關係密切”﹐“當局允許許多傳統的宗教活動與群眾性的宗教信仰﹐只有會引起政治異議的活動被禁止﹐並遭到迅速鎮壓”﹔“政府允許許多宗教活動﹐但不允許鼓吹西藏獨立與分裂主義的活動”﹔“政府譴責達賴喇嘛的政治活動與流亡政府領導人。政府的媒體不斷反對他(達賴喇嘛----引者)﹐把他描繪成陰謀分裂中國的罪犯﹐以此損害他的宗教權威與威信。官員們堅持說與達賴喇嘛對話是不可能的﹐達賴喇嘛的行為與他反復公開聲稱的不追求西藏獨立的說法不相符合”﹔“今年以來﹐政府把去年從三大寺開始的愛國主義教育運動推廣到西藏自治區各地的寺廟。這個在改變藏人的態度上很不成功的運動旨在控制寺廟與驅逐藏獨與達賴的支持者。據達賴喇嘛說﹐僧侶們被要求‘愛國’﹐簽字反對藏獨、不承認達賴認定的班禪靈童、譴責達賴、承認西藏是中國的一部分、保證不聽美國之音”。這些話也比沃爾夫的報告更具體、客觀﹐但中國政府的上述行為是否侵犯宗教自由呢﹖
讓我們來看看西方的宗教政策。眾所週知﹐反自由反人權的政教合一是歐洲中世紀黑暗與殘酷的根源﹐它導致了歐洲十八世紀的資產階級革命。如今所有西方民主國家都把政教分離當作立國原則。法國憲法第二條說﹕“法蘭西是一個統一而不可分割的、政教分離的、民主的與社會的共和國。”美國憲法修正案第一條說﹕“國會不得通過法律確立宗教或禁止宗教自由”。據美國法學家解釋﹐它的精神就是宗教自由與政教分離(38)。可見宗教自由是以政教分離為前提的。政教合一意味著教權與政權合而為一﹐在這樣的體制下﹐怎麼可能有宗教自由呢﹖日本政教合一的天皇制曾導致日本偷襲珍珠港與侵略亞洲各國﹐在美軍佔領下﹐日本戰後憲法規定政教分離﹐天皇不得干預政治﹐日本才走上民主化的道路。
美國前總統肯尼迪1960年9月12日在休斯頓演講時說﹕“我認為在政教絕對分離的美國﹐天主教神父不可以告訴一個信仰天主教的總統怎樣行事﹐新教牧師也不可以告訴他的信徒投誰的票。任何教堂或教會都不可以獲得公共基金或政治特權。總統或人民不可以因為被任命者或被選舉者與自己的宗教信仰不同而不任命或不選舉他(她)為官員。我認為美國沒有官方宗教﹐不管是天主教也好﹐新教也好﹐猶太教也好。任何美國官員都不得請示或接受羅馬教皇、全美新教理事會或其他新教組織的政治性指示。任何美國宗教機構都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將自己的意志施加於公眾或政府官員。而人們的宗教自由是不可分割的﹐反對某一教會的行為應被視為對所有教會的反對。(39)”
西藏以前的制度則與此相反﹐達賴喇嘛作為西藏的教皇﹐擁有(在清朝時僅次於中國皇帝的)至高無上的政治權力﹐那是徹頭徹尾的專制獨裁制度。正如藏獨人士阿沛晉美承認的﹕“我認為西藏以前的制度是一個過時的、相對來說是落後的封建制度﹐它類似於歐洲中世紀的封建國家﹐不是什麼奴隸制度。當然不是說它一無是處﹐但基本上來說﹐這種政教合一的、封建的制度已經不合乎世界的潮流。它有許多弊病﹐比如于大海在《北京之春》的文章裡提到的達賴喇嘛制度。于大海說也許今天的達賴是個好人﹐但是如果以後的達賴喇嘛是個壞皇帝怎麼辦﹐出現的概率很大。他說得是對的﹐這種制度應該改革。(40)”
達賴喇嘛流亡印度後是否學會了民主呢﹖沒有。“西藏流亡議會”1963年通過的“西藏國憲法草案”仍然規定達賴喇嘛是“國家元首”﹐有權任命“內閣”、否決“議會決議”、“頒佈法律”等(41)。達瓦才仁也承認﹕“現在的西藏流亡政府還是政教合一的”(42)。1992年達賴喇嘛公佈了一個《西藏未來政體與憲法特徵要旨》(43)﹐按照“西藏流亡政府”機關刊物《西藏通訊》的銓釋﹐“對未來西藏﹐達賴喇嘛指出﹕西藏將成為一個和平中心﹔以非暴力的和平思想為基礎﹐致力於自由、社會福利、政教合一、民主、聯盟以及環保等各項建設”(44)。把自由民主與政教合一相提並論﹐真是對自由民主的極大諷刺。1998年5月﹐達賴喇嘛訪問美國時﹐竟然多地多次遇到藏族喇嘛與美國白人喇嘛的示威﹐他們打ぴ“達賴喇嘛還我宗教自由”的標語﹐抗議達賴喇嘛在印度流亡藏人中迫害金剛派(喇嘛教的一個派別)教徒。美國著名時事雜誌《時代》以《僧侶對僧侶》為題、《新聞週刊》以《給鐵氟龍喇嘛搔痒》(45)為題都作了報道﹐前者還發了示威的照片﹐可以清楚地看到上述標語。這已經不是對異教徒的宗教迫害﹐而是在喇嘛教內部的教派迫害了。這對達賴喇嘛作為“民主領袖”與“人權斗士”的形象都是無情的嘲弄。1998年5月印度核試驗後﹐包括美國在內的世界各國同聲譴責﹐惟有達賴喇嘛公開為印度辯護﹐說是印度有權發展核武器(46)。他還能算“和平主義者”嗎﹖
然而西方輿論卻繼續大肆吹捧達賴喇嘛為民主英雄、人權斗士、和平主義者﹐真是滑天下之大稽。上述《僧侶對僧侶》在報導金剛派抗議達賴喇嘛的同時說﹕“那些率先開創了全球性運動的眾神都要向他低頭。除了德萊莎媽媽(Mother
Teresa)與曼德拉(Nelson Mandela)﹐近年來很少有人能像達賴喇嘛那樣獲得對聖人般的歡呼。他被其信徒當作慈悲佛來崇敬。這位西藏政教領袖不僅因為替他的被中國佔領的祖國奮鬥而榮獲1989年度諾貝爾和平獎﹐而且在信奉犬儒哲學的、沉溺於咖啡因的世界裡一致獲得了作為真理、和平與寧靜的源泉的聲譽。”《給鐵氟龍喇嘛搔痒》則說﹕“達賴喇嘛當然是世界上最慈祥的宗教人物。作為西藏政治與精神領袖﹐他通過呼籲人權與宗教自由﹐使他的國家的困境變成了國際熱點。雖然對於其他國家與其它傳統的佛教徒來說﹐達賴喇嘛不過是另一個國家與傳統的僧人﹐但對大多數西方人來說﹐他的臉卻是佛教的招牌。那是一張開放、樂觀和熱情的臉﹐它的微笑幾乎每個月都出現在西方雜誌上﹐錯雜在巴黎時尚、各種名人與搖滾樂之中。別的西藏喇嘛沉溺於酒、女人與金錢。但是儘管達賴喇嘛經常與政治家、基金會、媒體及電影明星做交易﹐他陛下的聲譽仍然像喜馬拉雅山一樣崇高。他是一個鐵氟龍喇嘛。”(“鐵氟龍”----Teflon----即聚四氟乙烯﹐是一種非常光滑的塑料物質﹐美國人用以稱呼總是能從困境裡滑脫出來的、八面玲瓏、永遠幸運的人----引者)
這種肉麻的語句在西方報刊中比比皆是﹐我常常為此感嘆﹕當歷史的錯位與政治的陰謀與種族的偏見揉合在一起時﹐可以將西方人誤導到何等荒謬的地步。達賴喇嘛所代表的本是比路易十六的法國還要黑暗、反動與殘酷的社會制度﹐然而因為摧毀這一制度的是對中國人民犯下了許多暴行的中共﹐所以被中共摧毀的農奴制也就變成了美德與聖物﹐農奴制的代表也就變成了天使與聖人。傳統的西藏文化本與被西方人自己革命革掉了的中世紀歐洲文化極為相似﹐然而因為革這一文化命的是發動過臭名昭著的“文化大革命”的中共﹐又因為中共使西藏現代化時西方人正“膩煩”與“饜足”了現代化﹐於是中世紀西藏就變成了天堂與樂土﹐傳統西藏文化的象徵就變成了救星與上帝。西方某些勢力支持藏獨本是為了分裂中國﹐然而當這一陰謀與西方的“白人世界霸權不容挑戰”的集體無意識相共鳴時﹐達賴喇嘛就成了西方的頭號英雄與明星。
達賴喇嘛不滿足於在流亡藏人中搞政教合一、為未來的西藏設計政教合一﹐他還利用絕大多數藏人深受政教合一傳統的影響、不懂政教分離的弱點﹐借助於自己作為宗教領袖與觀音菩薩化身的號召力﹐把佛經中根本沒有的西藏獨立這樣一個政治口號說成是佛的旨意﹐日夜不停地煽動藏人分裂主權國家﹐這是不折不扣地以宗教的名義干涉政治。他在國外煽動﹐西藏的僧尼就在國內響應。僧尼們打著雪山獅子旗、高喊“西藏獨立”上街示威﹐或者在寺廟裡借講經為名宣傳西藏獨立﹐利用宗教對民眾的影響力煽動分裂主權國家。這也不是宗教活動﹐而是政治活動。達瓦才仁狡辯說﹕“有人說僧侶不能干涉政治﹐可是僧侶也是人﹐也有參與政治的權利﹐這種權利不能剝奪。(47)”首先﹐根據國際公法與《聯合國憲章》﹐任何人都無權分裂主權國家。聯合國《公民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第19條在規定人人有思想、言論、出版等自由時﹐又規定這些權利的行使要受下列條件的限制﹕A、尊重他人的權利或名譽﹔B、保障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公共衛生、公共道德。林肯總統用武力鎮壓南方獨立、美國現政府用武力鎮壓“德克薩斯共和國”就是光輝榜樣(case
law)﹔其次﹐達賴喇嘛與西藏僧尼都違背了肯尼迪說的“任何美國宗教機構都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將自己的意志施加於公眾或政府官員”的精神(藏獨示威與宣傳就是要把喇嘛教會的意志以佛與菩薩的名義施加於公眾與政府官員)﹐所以中國政府鎮壓藏獨騷亂、取締藏獨示威、要求(逼迫)僧尼保證不參與分裂活動、承認西藏是中國的一部分等不過是在學習、貫徹美國的民主制度。
達賴喇嘛作為政治領袖﹐是一個40年來不遺餘力地分裂中國的叛國集團首領﹐這樣的叛國首領放在法國與美國一定會受到法律追究﹐因為他違反了法國憲法規定的法國的“統一而不可分割”性﹔美國憲法第三條規定﹕“背叛合眾國與合眾國作戰﹐依附、幫助或安慰合眾國的敵人者﹐犯叛國罪。”所以他放在美國也是叛國犯。中國政府禁止藏人懸掛、崇拜這樣一個叛國首領的相片﹐也是合理合法的事。中國法庭沒有缺席審判他﹐已經是非常寬大了。難道因為他是宗教領袖﹐就可以不受法律的約束﹐肆無忌憚地、隨心所欲地從事叛國活動﹖美國的宗教領袖有這樣的豁免權嗎﹖
沃爾夫秘密訪問西藏離中國主席江澤民首次訪問美國只有兩個月﹐他在美國國會與輿論界掀起的譴責中國在西藏的“宗教迫害”的狂飆使中國政府非常難堪。美國國會甚至有人提案﹐要禁止參與宗教迫害的中國官員進入美國(48)﹐隱然把矛頭指向了江澤民。為了給自己的宗教政策辯護﹐中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於1997年10月16日(江澤民訪美前夕)發表了《中國的宗教信仰自由狀況》白皮書。可笑的是﹐它對於美國攻擊最力的“愛國主義教育運動”一字不提﹐這就給人以心虛理虧的感覺。尤其可笑的是﹐在這份談論宗教政策的白皮書裡﹐始終沒有出現“政教分離”的字樣(只提到了“宗教與教育分離”)﹐真是荒謬絕倫。本來中共把那場運動叫做“愛國主義教育運動”就很不策略。西方人權衛士與達賴喇嘛可以說﹐西藏自古以來是個獨立國家﹐你們現在要強迫藏人愛中國而不愛西藏國﹐這不是殖民主義嗎﹖----所以﹐“愛國主義教育運動”就是“殖民主義教育運動”。如果中共將其稱為“政教分離教育運動”﹐並理直氣壯地宣稱﹕這場運動的目的就是為了學習美英法國的民主制度﹐禁止西藏僧尼利用宗教干涉政治﹐西方人權衛士與達賴喇嘛就啞口無言。這份白皮書說明﹐中國國務院的理論家們對於西方政治制度與西方政治理論十分隔膜、極為無知﹐所以根本想不到用西方的制度與理論來反駮西方人權衛士。它發表的當天﹐有家對中國廣播的電台就來採訪我﹐要我對它發表評論。我講了上述意思。四個月後﹐中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表了《西藏自治區人權事業的新進展》白皮書(1998年2月24日)﹐文中終於出現了“政教分離”的字樣。 注釋﹕
(37)"Tibet:
A First Look, Representative Frank Wolf's Report on His Visit to
Tibet", Tibet Press Watch IX:IV (October, 1997).
(38)United
States History, 1600-1987 (Washington, DC: U.S.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 1987), p.40.
(39)Shafritz,
Jay M., The Harper Collins Dictionary of American Government and Politics,
1992, p.519.
(40)亞衣﹐《以佛的善念對待世界----訪國際聲援西藏中心政治分析員阿沛晉美先生》﹐《北京之春》﹐1995年5月號。
(41)(44)《西藏的民主道路》﹐《西藏通訊》﹐1995年冬季號。
(42)(47)亞衣﹐《讓西藏流亡者早回家園----訪<西藏通訊>主編達瓦才仁先生》﹐《北京之春》﹐1997年11月號。
(43)Dalai
Lama, "Guidelines for Future Tibet's Polity and Basic Features of its
Constitution", Tibetan Review (October, 1992).
(45)Biema,
David Van, "Monks vs. Monks", Time 11 May 1998, p.70; Woodward,
Kenneth L., "A Scratch in the Teflon Lama", Newsweek 11 May
1998, pp. 64-65.
(46)"His
Holiness the Dalai Lama's View on India's Nuclear Tests", World Tibet
Network News 20 May 1998.
(48)"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Moves Tibet Resolution", Tibet Press Watch X:I
(February, 19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