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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謀與虔誠﹕西藏騷亂的來龍去脈》
徐明旭
第三部:鄧小平的懷柔政策
第十一章﹕不和平的“和平示威”
2、放在美國怎麼樣﹖
拉薩騷亂時我已經離開西藏﹐但仍然住在國內。據我的騷亂時在現場的朋友告訴我﹐騷亂的過程大致如下﹕
1987年10月1日上午9點45分﹐40來名喇嘛在八廓街舉著雪山獅子旗﹐高喊“西藏獨立”遊行示威。轉了幾個圈子後﹐拉薩市維護社會治安指揮部命令八廓街派出所制止遊行﹐但不准開槍。警察將示威喇嘛全部帶進派出所審問。街上的藏人就向警察與派出所扔石頭﹐許多人家抬出早已準備好的成筐石頭來。有些藏人將一輛汽車推到派出所門口﹐引燃油箱。有些藏人衝進旁邊的勝利消費社和其它商店﹐拖出成捆的毛衣、毛毯、大衣、棉毛衫等﹐澆上汽油﹐堆在派出所門口焚燒。有個藏族婦女的個體戶攤上的氆氌也被搶走﹐丟進火中燃燒﹐那個藏婦下跪哀求也無用。藏人又燒了停在八廓街與大昭寺廣場上的11輛汽車與八輛摩托車﹔打砸搶燒了八廓街辦事處、許多國營商店、漢回個體戶與尼泊爾僑民店。老城到處是燃燒的車輛、貨物與房屋﹐空氣裡瀰漫著塑料與輪胎燃燒的臭味﹐不時有輪胎爆炸的巨響。
當六輛消防車開向派出所救火時﹐有個年輕藏女背對打頭的消防車褪下褲子﹐扭動光屁股(按藏族習慣﹐這是對人最厲害的侮辱與詛咒﹐意思是叫觀者像狗一樣去舔她的肛門﹐至今藏農牧中仍有大便後叫狗舔肛門的習慣﹔同一天﹐還有個年輕藏女對著新華社記者的照相機鏡頭光屁股)﹐引來許多藏人圍觀﹐消防車被迫停下。雨點般的石頭向消防車砸去﹐許多消防人員受傷﹐只好撤退。
八廓街派出所是一幢石木結構的藏式樓房﹐除了牆體是石頭外﹐柱、梁、門、窗、樓板、樓梯都是木質的﹐很容易燃燒。此時已經濃煙滾滾﹐隨時可能塌頂﹐上級指示藏族所長索朗撤退。但派出所外是不停地砸石頭的大群藏人﹐根本衝出不去。索朗一再請求允許開槍﹐上級始終不准。就在房頂即將崩塌之時﹐警察自行開槍﹐先朝天開﹐沒有效果﹐才朝人開。藏人四下逃竄﹐警察才逃離火窟﹐被扣的喇嘛也乘機逃跑。
喇嘛們將一名被槍殺的藏人放在木板上﹐抬著在八廓街遊行。起先追隨者並不多﹐這時一直在大昭寺頂上領呼口號的一個老喇嘛下樓來﹐把手連同胳膊伸進烈火裡﹐空氣裡頓時充滿了焦肉味(這個老喇嘛由中國警察及時送往政府醫院搶救﹐才保住了性命)。此舉大概喚醒了藏人的某種原始記憶或集體無意識﹐圍觀的藏人一齊吶喊﹐檢起石頭﹐衝向連接大昭寺與自治區政府的人民路(拉薩新區最主要的商業街)﹐打砸搶燒路邊的每個商店機關﹐一直衝到自治區政府門前。那裡有幾百武警嚴陣以待﹐但也不敢開槍。藏人也不敢再衝。一群藏族孩子大搖大擺地走向自治區政府門前的汽車﹐在上千藏人的圍觀與幾百武警的注視下﹐從容不迫地點燃油箱﹐武警也不敢制止。天黑下來﹐藏人逐漸散開。
這次騷亂後﹐歐洲議會與西德議會通過決議﹐譴責中國政府侵犯西藏人權(9)﹐美國國會則通過上述《1988-1989財政年度美國外交授權法》﹐譴責中國政府開槍鎮壓“無武裝的示威者”。假如這事發生在世界上最自由、最民主、最尊重人權的美國又會怎麼樣﹖
美國的法律規定﹐任何人要享受和平的遊行示威的人權必須事先向警方申請﹐在警方批准後在警方規定的時間、按警方規定的路線遊行示威。如果事先不申請﹐或者申請了不被批准﹐或者批准了不按規定的時間、路線遊行示威﹐警方有權取締。遊行示威時不得破壞任何私人或公共財物﹐不得破壞環境衛生﹐當然更不得使用任何形式的暴力。對於違反法律、抗拒警方執行公務的﹐警方有權使用強制手段。六、七十年代﹐美國曾爆發大規模的反對越南戰爭的示威與黑人民權運動﹐美國政府毫不猶豫地用暴力鎮壓。在1967年7月底特律黑人騷亂中﹐政府出動了坦克、直升飛機與軍隊﹐用機關槍與步槍掃射騷亂者﹐打死41人﹐打傷2250人﹐逮捕4000人(10)。在1968年8月29日芝加哥的反越戰示威中﹐警察用催淚彈、警棍與刺刀對付示威者﹐打傷、逮捕各數百人(11)。我曾從美國電視裡看到過那天警察毆打、逮捕示威者的情景(檔案錄像)。肯特州立學院(Kent
State College, Ohio)有個示威學生在校園裡被警察槍殺﹐有個女學生對ぴ屍體大叫的照片頓時傳遍世界。在董尼德的祖國﹐1968年“五月風暴”時﹐法國警察也曾用武力鎮壓學生運動﹐打傷數百名學生(12)。
西藏喇嘛在遊行示威前從未向警方提出申請﹐按照美國的法律﹐警察有權制止他們遊行示威。當他們不聽從時﹐警察有權扣留他們。藏人向警察扔石頭、焚燒汽車與派出所、打砸搶燒商店機關﹐更是不折不扣的暴亂﹐警察完全有權開槍鎮壓。1992年4月美國的一個地方法院判決毆打黑人Rodney
King的白人警官無罪後﹐洛杉磯的黑人曾借口“反對種族歧視”、“爭人權”﹐襲擊政府與警察機構、大肆搶劫商店、打人殺人、燒汽車與房屋(包括警車與政府建築)。布什總統(George
Bush)毫不猶豫地派軍隊開槍鎮壓。在那次騷亂中洛杉磯共有55人喪生(不清楚其中有多少人是被暴徒打死的﹐多少人是被警察打死的)﹐2300多人受傷﹐被燒或被毀的建築1000多幢﹐事後有5000多暴徒被官方起訴(13)。迄今為止﹐世上還沒有人指責布什總統派兵開槍鎮壓洛杉磯黑人騷亂並逮捕審判暴徒是侵犯人權﹐為什么中國政府開槍鎮壓藏獨騷亂並逮捕審判暴徒就是侵犯人權呢﹖
甚至1987年10月6日路透社北京電也說﹕“一位西方外交官說﹕所有大國都有它們自己的少數民族問題﹐所以它們不會指手劃腳﹐吩咐中國人在西藏做些什麼﹐從而把注意力引向它們自己。”英法兩國議會就從不通過譴責中國侵犯西藏人權的決議案﹐因為英國自己就有北愛爾蘭與蘇格蘭獨立問題﹔法國則有科西嘉、巴斯克、布列塔尼與大西提獨立問題(英法兩國只敢躲在歐洲議會的背後﹐以歐洲議會的名義通過決議干涉西藏問題)。加拿大與西班牙也從不對西藏問題說三道四﹐因為它們自己有魁北克與巴斯克獨立問題。連庇護達賴喇嘛的印度政府也不敢公開譴責中國侵犯西藏人權﹐因為它自己正在血腥鎮壓克什米爾穆斯林的獨立運動。
1976年至1980年曾任西德駐中國大使的“中國通”埃爾溫維克特在1987年10月8日西德《世界日報》上發表文章﹐評論這次騷亂﹐全文如下(14)﹕
達賴喇嘛的言論及喇嘛的行動
西藏騷亂產生的原因是不容易看出來的。但是﹐在這些騷亂和達賴喇嘛前不久在美國眾議院一個委員會提出的五點計劃之間肯定有某種聯係。
前一段時間人們從達賴喇嘛陣營裡聽到的是壓低了的蘆笛聲﹐而這個計劃聽起來則像是號角。他的計劃雖然沒有明確要求西藏在政治上獨立於中國和完全自治﹐但它無疑指向這個方向。鑒於西藏在政治上、歷史上同中國的長期聯係﹐這是一個爆炸的計劃。
是不是達賴喇嘛謀求同中國對抗﹖或者他只是沒有考慮到他的講話對西藏僧侶的影響﹐而對這種影響作出了錯誤估計﹖或者是否有可能﹐中國當局近來允許喇嘛們有較多的活動機會﹐而他們把較為寬容的中國方針看成是示弱﹖他們是否感到一陣晨風使思想復辟﹐即使也許不是完全恢復他們的權力地位﹖
中國領導近年以來已經看到並且承認他們在西藏所犯的錯誤。這些錯誤是早在五十年代﹐而不是在所謂文化革命中才犯的。但是﹐北京領導近年來已經主動設法彌補前失。不僅恢復了寺廟﹐而且主要的是也在財政和經濟上作了大量投資。
西藏一切可通汽車的道路是中國人建的。幾百所學校建立了起來。人們在西藏看到的一切技術設備、拖拉機和汽車﹐都來自中國內地。西藏人雖然知道轉經筒﹐但是﹐就幾年以前﹐當地西藏人還覺得機器輪子是可怕的。西藏在喇嘛和貴族的統治下不是欠發達﹐而是根本不發達。只有在寺廟裡才有教育﹐才有人識字。
現在人們從我們新聞媒介的某些評論中得到的印象是﹐目前的騷亂主要涉及民主和人權問題。這人權雖然不是德國的發明﹐如果好好想一想就知道﹐它在西方其他國家得到的實踐遠比我們這裡長久和一貫。有些人甚至認為﹐我們這裡不久前還粗暴地蔑視人權。可是﹐在此期間我們把這一切都補上了﹐在數據保護方面我們現在在世界上遙遙領先。因此對下面一點誰也不應該感到奇怪﹐那就是恢復了法律意識的我們先於世界上一切其他民族感到有責任到世界所有地方去建立人權和民主﹐尤其到不關我們痛痒的遙遠國家去建立人權和民主。而在鄰近的地方﹐在提及像民主德國這樣一些地名時﹐人們則小心翼翼。
至於西藏﹐也應勸人們小心為妙。因為﹐十分可懷疑的是﹕西藏寺院好鬥的喇嘛關心的是人權﹐或者他們像海納蓋斯勒那樣把這個課題看成是爭取選民的一個未被佔領的領域。說明白點﹕西藏的喇嘛對人權沒有概念。在他們居統治地位時也從沒有實踐過人權。不屬於貴族或僧侶的人民﹐當時都是農奴。直到不久前西藏人民還生活在中世紀。但是﹐他們想重新得到自己的達賴喇嘛。
如果達賴喇嘛回到西藏﹐他對人民的政治權威和權力將會是無限的。這是北京所擔心的。他作為精神領袖﹐對北京來說是不成問題的。但他的政治力量對中國人來說是個問題。他的歸來會影響西藏政局的穩定。
達賴喇嘛不久前在華盛頓提出的計劃﹐雖沒有明確地說﹐但最後結果是要求西藏人民的自決、自治主權。這樣﹐他就不是從精神領袖﹐而是以流亡西藏人的政治領袖的身份出現了。但他的要求同中國的下述觀點是不相容的﹐即西藏最晚從十三世紀起就屬於中國了。
從歷史的角度看﹐這一觀點無可爭辯。從國家法的角度看﹐西藏自忽比烈時代以來同中國就有依附關係。自從1720年以後﹐在拉薩有中國的駐防部隊。1912年﹐即最後一代中國王朝被推翻以後﹐中國部隊被尼泊爾幫助下的藏人趕走了。接著﹐當時的達賴喇嘛宣佈西藏獨立。對此中國從未承認過。
當毛澤東1950年再次派軍隊開往西藏並再次佔領這個地方時﹐作為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中國行使否決權﹐否定了聯合國對上述行動的譴責﹐因為它認為上述行動是合法的。但是﹐當時駐安理會的中國代表不是毛的人﹐而是蔣介石的人。無論是在大陸﹐還是在台灣或新加坡﹐對於中國人來說﹐西方新聞媒介經常散佈的印象﹐即毛於1950年派軍隊到一個享有主權的外國﹐是完全不可理解的。
如果把西藏今天的形勢同蘇聯佔領下的阿富汗相比的話﹐那只能遺憾地表明他對歷史和政治的無知。因此﹐出於歷史和政治的理由不能期待北京會把西藏從中國的國家聯合體中分離出去。
如果西藏的形勢緩和了﹐北京肯定會感到高興﹐這也是因為10月25日在北京召開的黨的第十三次代表大會對進一步的改革方針作出了重要決定。好鬥的喇嘛教徒1959年曾試圖把中國人從西藏趕出去並恢復自己原來的政權﹐這在當時遭到了慘敗。在此之後達賴喇嘛離開了自己的祖國和人民﹐去過流亡生活。如果達賴喇嘛呼籲寺廟的教徒和長老採取克制態度﹐從而使類似事件不致重演﹐那他才是明智的和負責任的。
西藏人是一個有自己的語言、文化和宗教的民族。但他們卻生活在中國的國家聯合體裡。這個國家聯合體和西藏人民之間的關係還是很需要改善的。
但是﹐只有經過一個長期的過程才能達到改正的目的。過去幾年的政策表明﹐已經在朝這個方向走了。事實上值得希望的是北京為西藏人提供自決權﹐雖然這種自決權按權威的國際法專家的觀點不包括脫離這個國家聯合體的權利﹐但是﹐這種自決權應該為西藏人提供獨立決定自己事務的可能性。但是﹐只有通過一次漫長的、有耐心的對話﹐只有當喇嘛教僧侶放棄了自己的政治領導權要求並局限於從事宗教活動﹐才能實現這樣一種事態發展。
這位西德的“中國通”分析得多麼好啊。如果事先不告訴讀者此文的作者名字﹐很可能有人會認為它出自中共理論家之手。 注釋
(9)European
Parliament, Strasbourg, October 14, 1987; West German Bundestag,
Bonn, October 15, 1987.
(10)Goldman,
Peter, "An American Tragedy, 1967--Detroit", Newsweek 7 August
1967.
(11)"The
Battle of Chicago", "Lots of Law, Little Order", "War
Photographer on Michigan Avenue", Newsweek 9 September 1968.
(12)Deming,
Angus, "France at the Barricades", Newsweek 27 May 1968.
(13)《洛城騷亂五週年﹐復元稍有起色》﹐《世界日報》﹐1997年5月27日(該報數字來自The
New York Times 26 May 1997)﹔ "Fire and Fury: America on
Trial", Newsweek 11 May 1992.
(14)轉引自﹕直雲邊吉﹐《達賴喇嘛----分裂者的流亡生涯》﹐海南出版社﹐海口﹐1997年﹐203-206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