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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選出少數人總統
——大選爭執的焦點
曹長青
美國多年來一直向全球輸出美式民主,這次卻自身出了問題,選了整整一夜,沒有選出總統,現在演變成憲政危機。
危機的焦點,在於美國的「選舉人團」制度。美國雖然號稱世界最民主的國家之一,但國家最高領導人的產生,卻不是根據絕對的全國多數票選舉產生,而是一直實行獨特的「選舉人團」制度。
這一制度最初是由美國開國元勛設計,當時的考慮是,參選的政客如果花言巧語,向選民做大量虛假承諾,會騙去選票。如果實行「選舉人制度」,即先由選民選舉「選舉人」,再由選舉人選總統,就會避免這種弊端。
但該制度後來演變成「選舉人」成為虛設,即僅有名額,而沒有實際意義的選舉人。目前選舉人名額共五百三十八名(參眾兩院議員總數加華盛頓特區三名代表),各州的選舉人多少,按該州聯邦參、眾議員總數而定。參議員按州分配,每州兩名;眾議員按人口分配,約五十萬人產生一名。加州兩千五百多萬人口,就有五十二名眾議員,再加上兩名參議員,總共有五十四張選舉人票。
按照選舉人制度,任何一個總統候選人如果贏得了這個州的過半數選票,就算贏得了這個州的所有選舉人票,被稱為「贏得通吃」。而當累計贏得了全部五百三十八張選舉人票的半數以上的二百七十張時,就算贏得了總統選舉。
贏者通吃,尊重少數
由於是採用贏者通吃的計算方式,那麼就會出現在全國選民中贏得了多數選票,但卻輸了大選的現象。例如,這次在全國總實際票數中,民主黨候選人高爾比共和黨候選人小布希多出十幾萬張選票,但可能由於小布希在佛州以微弱多數領先高爾,「通吃」該州的二十五張選舉人票,使選舉人票在全國超過半數,而獲得當選總統的法定資格。
一直有憲政學者認為這個「選舉人團」制度不合理,不公平,國會並曾一度考慮修憲。這次出現高爾和小布希的總統選舉爭執,又引起很多美國民眾和學者質疑這個制度,「美國在線」(AOL)網站最新的民意調查是,百分之八十三的人認為,應該廢除這個選舉制度,採取一人一票的全國計票方式。
據著有《選舉團和憲法》一書的丹佛大學法律教授哈德維的研究,過去兩百年裡,美國國會曾有七百多項法案要取消選舉團,但是都以失敗告終。原因是,不僅美國人相當尊重憲法,認為不可輕易修憲,而且更主要的是,認為「選舉人團」制度更符合美國國情,更體現民主的原則——服從多數,尊重少數。這個多數,不是全國範圍的「多數」,而是每一個州的民眾多數,這樣更能保護小州的權益。這種制度迫使總統候選人不能僅看重幾個大州,而是看重每一個州,在每一個州獲得過半數選票,「通吃」這個州的全部選舉人團票,然後累計達到在全國贏得過半數選舉人票,才算當選總統。
而如果實行全國按人頭計票方法,那麼幾個人口眾多的大州聯合起來,就有可能操縱選情。例如,如果美國人口最多的三個大州紐約、加州和德州(達美國總人口的百分之四十)串通起來,就可能出現三個州的人輪流當總統的弊端,而那些數量眾多的小州的利益則無法體現,因為它們的人口遠少於那些大州。
美國先賢們對制度的設計,恰恰是強調地方分權,重視州的權力,而不是中央集權。美國的憲政理念基本是把權力下放到各州,並保證大州小州在聯邦層次上權利平等。例如,美國參議院權力顯然比眾議院更大,但參議員的產生,和州的大小、人口多寡毫無關係,而是硬性分配,每州兩名。加州人口規模是緬因州的五十倍以上,但這最大和最小兩個州的聯邦參議員人數完全一樣。從人口多寡的代表性上它顯得不平等,但它較符合美國國情。而且二百年前,那些小州同意加入聯邦,條件之一就是保證它們和大州有平等權利,並實行「選舉人團」制度。
總統選舉,一次到位
「選舉人團」制度的另一個好處是,可以通過贏者通吃的方式立即產生總統,一次到位,而不會像其他國家那樣,第一輪總統選票沒過半,再第二輪進行選舉。而且也不會由於按全國人頭計算選票,清點到每一個村落的每一張選票,而使總統長時間無法產生。這次一個佛州重新點票,就要一個星期,如果全美國五十州都這樣計算票數,美國總統恐怕要到明年才能產生。而總統產生的時間過長,容易出現政治麻煩,因為那些政治動物們就會動腦筋鑽這個時間差的空子。
根據哈德維教授的研究,美國實行「選舉人團」制度這二百年來,「幾乎每次都是立即產生總統,這次選舉是歷史上少有的例外。」而且在實行這個制度的兩百年中,只有四次出現候選人在全國普選票中領先,但由於輸了選舉人票而落選的情況。等於半個世紀才出現一次,頻率並不是很大。
任何一種選舉制度都有它的不足之處,從「選舉人團」制度實行兩百多年的歷史來看,它雖有缺點,但更符合美國的國情。
這次高爾選舉陣營不僅提出要重新計算佛州的選票,並一再強調,高爾在全國普選票中領先對手小布希,從而強調高爾更有民意當選總統。
高爾陣營的這種強調是對美國憲法的挑戰。因為美國民主制度的核心之一是大家遵守一個政治遊戲規則。「選舉人團」制度,是包括高爾在內所有美國政治家和選民共同承認的一個選舉規則,不管這個制度有多少缺點,它都是大家同意的遊戲規則。不能由於玩輸了,就說這個「規則」有問題,而推翻遊戲結果。「選舉人團」制度可以修改或廢棄,但那必須是這次大選結束之後的事,按照修憲程序逐步完成。
美國的民主所以成功地運作了兩百年,就在於多數民眾包括政治人物服從大家共同制定的規則,實行法制,尤其是尊重憲法。如果今天一個要競選總統的人要帶頭挑戰憲法,那麼僅以這一點,他就不配當總統。
美國總統大選難產,不僅成為美國的憲政危機,而且成為世界性重要新聞,幾乎所有關注此事的目光,都集中到「肇事」地點佛羅里達州。
佛州正在重新計票,預計將在本周末發表正式結果。據美聯社最新報道,不算海外通訊投票,目前已完成的全部六十七個郡的重新計票結果,共和黨候選人小布希以微弱的三百二十七票領先民主黨候選人高爾。
但高爾陣營發言人對此結果並不接受,提出佛州的四個郡要重新用人工計票,並宣稱將訴諸法律,指控佛州棕櫚灘郡的選舉有「不規範」和「不合法」之處,要求這個郡重新選舉。
民主黨陣營提出棕櫚灘郡要重選的理由是,那裡的選舉不能真實反映民意——該郡選票設計不當,很多選民把該投給高爾的票,誤投給其他候選人。而且因在選票上選填了兩位候選人,致使一萬九千張選票作廢。
民主黨陣營這種要求,使難產的總統選舉更加複雜,因為一旦進入訴訟,將是曠日持久,美國總統將遲遲無法產生。而且一旦棕櫚灘郡重選,將為今後選舉開了先例,後果嚴重。
苛求完美,損害制度
佛州選票問題的關鍵是,它是人為作弊,還是疏忽出錯。這是兩種性質不同的問題。
共和黨競選陣營認為,棕櫚灘郡在這次總統大選使用的那種格式選票,在一九九六年那次總統選舉中就使用,並沒有人提出異議。而且這種格式的選票這次在伊利諾州的芝加哥等選區也被使用,因此,不存在該郡故意使用這種格式的選票有意「騙取」選票問題。而且該郡主持選舉的主任,是民主黨籍。
這次總統大選票數如此接近,沒有誰事先預料到,因此從邏輯上說,也無法成立有人事先要有某種格式的選票在棕櫚灘郡「困惑」選民為某位總統候選人多拉一些選票問題。因為全部棕櫚灘郡的選票還不到十萬張,它在全國近一億張選票中,起不了什麼作用。
對於一萬九千張由於同時填寫了兩個總統名字而作廢的選票,共和黨競選陣營解釋說,該郡在上次總統大選中,就有一萬四千多張同樣原因的廢票,並非首次。而且這次全佛州有這種廢票十四萬多張。
據《紐約時報》報道,當地選舉人員曾就如何正確填寫選票對該地選民做過多次示範,而且在選票上有明確的「投票須知與指南」,那些把選票填寫錯誤的人,也有自己的責任,因為全棕櫚灘郡百分之九十五的選民都沒有發生這種錯誤,說明這種選票設計並沒有根本性的缺陷。
至於在統計有效選票中少數選票有出入問題,這在美國選舉中並不罕見。畢竟是近一億選民參加投票,整個選舉是個相當大的工程。有些老人選民,對複雜的選票有時弄不清楚,就草率填寫,也是原因之一。美國這次總統大選不僅是選總統,同時還改選三十四名聯邦參議員和三十四名聯邦眾議員。我所在的紐約州選舉,在投票機器上就有參選紐約州參議員、眾議員、以及參選美國總統的兩大政黨候選人以及多個小黨的總統候選人名字達幾十個,如果不認真選擇,很可能會出錯。紐約是現代大都市,很多選舉站使用投票機器,而像佛州的很多小鎮,是用表格投票,更容易出錯,同時幫助選舉的工作人員幾乎都是僅在投票日工作一天的臨時雇佣人員,這也可能是導致出錯的原因之一。
美式民主受考驗
一九九六年我在密蘇里州居住時,為瞭解美國總統選舉投票程序,曾報名參加投票站監督員工作。雖然我當時剛入籍幾個月,對選舉實際操作毫不知情,但去應徵,竟被錄取。
通過那一天的工作,我瞭解到,按照選舉規定,任何人不可以在選舉站附近一百米之內放置有利於任何選舉人的標誌,更不可拉票。在選民填寫選票時,任何人,包括選舉監督員,都不可以觀看,更不可提出任何建議。除非對選票格式不清楚,監督員可以說明,但不可對填寫選票做任何表示。
我想正是這種嚴格規定,導致這次佛州棕櫚鎮的一些選民沒有正確填寫選票,因為選民必須獨自一人填寫選票,如在匆忙草率填寫時,在選票上同時選擇了兩個總統候選人,這張選票就作廢。
如同世界上沒有完美的民主制度一樣,也沒有完美的選舉制度。在全美國近一億人的僅在一天的投票選舉中,出現差錯在所難免。美國的選舉相當頻繁,總統、聯邦參、眾議員,州議員、審計長、檢察長等有很多公職都要定期選舉,如果哪個候選人動不動就以哪個選區選舉出錯,要求重選,恐怕美國的民主沒法運作。
也許正是由於這樣的原因,曾發表社論支持高爾的美國兩家主要大報《紐約時報》和《華盛頓郵報》不約而同就此發表社論說,「要求棕櫚灘郡重選,在政治上似乎不可能,合法性也值得懷疑。」總統候選人必須以國家和民主為重,不可輕易要求重選,那會損害美國的民主,為以後的選舉提供惡劣先例。
美國是個比較成熟的民主國家,這種「成熟」並不意味可以避免危機,而是在出現危機時能夠在憲政軌道和平解決。這次大選爭執,就是對美式民主的一個考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