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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步高原
劉再復
第六輯
再談人間第一罪
寫作《人間第一罪》後,覺得只說了十分之一的話,遠未盡興。至少我還必須說,『殘忍』的表現方式極多,除了用在劉少奇身上的折磨之外,在中國古今流行的還有剝皮、油炸、五馬分屍、誅連九類等。這些手段所以殘忍,往往還是與折磨有關,讓死者在死的過程中備受痛苦的磨難,讓他們哀嚎慘叫,讓他們身心俱裂,內外焚燒,以消解一下心中的仇恨和享受一下勝利的快樂。殘忍之心,不是表現在殺人的片刻,而是在施行折磨、鑒賞折磨的過程。同樣,受刑者最怕也不是掉頭的那一剎那,而是被殺之前的無盡苦刑。所以仁慈一點的殺人者總是『快刀斬亂麻』,給被殺者一個痛快,也可以說是一個『皇恩浩蕩』,而像慈禧太后殺譚嗣同等六君子時用鈍刀,又砍又割又剁,便是既專橫又殘忍了。
說起這一意思,我便想到卡夫卡所說的話﹕『我能經歷死亡,不能忍受痛苦。』『我能順從死亡,不能順從受難。』與這一意思相似,薩特也說過﹕不怕戰爭,只怕佔領。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希特勒並未炸平巴黎,而是佔領巴黎,於是法國人在德國人的刺刀和皮鞭之下過著亡國奴的生活,其內心的痛苦可想而知。這兩位大思想者都深知,最難消受的不是死亡,而是折磨。殘忍之深意,全在折磨過程之中。
鑒於此,我為人間的權勢者著想,如果他們要除掉政治異端而又免於陷入人間最大的罪惡中,完全可以表現得『文明』一些。例如要打倒劉少奇,就乾脆打倒,光明磊落地送上斷頭台或絞刑架,而不要在黑暗處私設那麼多刑罰。同樣,要懲處一個人,還是用古代那種『廷杖』或『打五十大板』的辦法好,乾脆利落,這比帶政治帽子、剃陰陽頭、掛牌子遊街和無休止的交心、批鬥、勞改、寫交代材料等長期折磨要『文明』得多。倘若該受罰,我寧可選擇前者,儘管被打得皮破血流,卻可免於無休止的心靈折磨。
(原載《明報》一九九九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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